“梅兰梅兰,我爱你,你像兰花着人迷,你像梅花年年绿……”这已经是覃潮来到恒城的第四天了,在这四天里,覃潮先是与猎人们道了别,并在他们的推荐下来到这家“迪嘉”酒馆。在酒馆里,覃潮依靠卖唱来填饱肚子。
可喜的是,虽然这个世界的人音乐水平都不高,但是大家对流行音乐也都是很热衷。以至于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,覃潮竟有了上百的粉丝,而且数量还在疯狂地上涨。结果导致,整个迪嘉酒馆人满为患,客人只进不出,甚至每次到覃潮演唱的时候,酒馆外围都会被包围得水泄不通!
当然,覃潮不会动用月华,她实在太显眼了!也就只有粗鲁的猎人们不懂得欣赏她的美。
根据这些天的调查,覃潮对自己的处境有了大概的了解。首先,自己身处在编号为“周星74号”的星球上,这里与地球大不相同,拿科技来说,就比地球逊色许多。
同样,在艺术、农业、畜牧业等方面都不如地球,这让覃潮不禁为自己的故乡而感到骄傲!但是,这个世界却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。因为这个世界的人,体质都要比地球人好很多,且最主要的是,有些人竟然可以施展法术!像神话故事里的神一样招风驱雷。更有甚者,还能掌握一些特殊的技能,比如隐身、变身、加速、瞬移……千奇百怪,简直就是超凡世界!
想要学会这些法术或技能,首先得靠天赋,然后必须在不断地摸索中找到彼此,熟悉后再进行千百次的运用,确定与自己融为一体才算是掌握了!
虽然说着简单,但有天赋者能有几个?又有几个人有坚持下去的毅力?覃潮想,这个世界的竞争比在地球更为恐怖,倘若你能成功,便是人上人,而若你是失败,即将一落千丈!
深刻意识到这个世界的残酷,覃潮觉得必须要加快前进的脚步,虽然还不知道自己的天赋是什么,但覃潮觉得还是先有一批忠心的手下更为保险。
“你们的欢呼声在哪里?”虽然从未在这么多人面前演唱,但是没关系,覃潮好像天生的歌手,站在舞台上就情不自禁地忘我起来,一首杨坤的《梅兰梅兰我爱你》就足以嗨翻全场!
“举起你们的双手,跟我一起,一二三……梅兰梅兰,我爱你!”跟地球的酒吧夜店一样,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酒精味道,只是这里少了分泌过多的荷尔蒙,更多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。
下了台,覃潮不禁抹了把汗,先前在台上蹦蹦跳跳都没感觉,现在疲倦却如洪流般袭来。
“覃潮!累坏了吧,辛苦你了,快去休息吧。”一米八左右的中等个子,披在两肩的长发使他看上去很魁梧,配着一身华丽的黑色礼服,他就是酒馆老板——陈迪。“哦!想起来了,我先前去你的房间整理的时候,看到了一把铁剑。”陈迪挠挠头。
“能告诉我,那把剑是从哪得来的吗?”
覃潮转过身:“是一个该死的陷阱,我不小心掉进去,然后在里面发现的。”
“来,我们这边走。”来到三楼的卧室,陈迪示意覃潮坐下。“很抱歉打扰到你,但是有些事我必须要说,”陈迪拿出那把放在床底下的铁剑。“你知道我们对面的酒店吗?就是那个陈健商开的酒店,你应该知道,这家伙为了赚钱不择手段。而这个,就是他的手段!”陈迪紧握着手中的短剑,眼神很凝重。
“哦?这算什么手段,这难道不是一把很普通的剑吗?”覃潮感到很好奇。
“难道你没在陷阱里面看到什么吗?那块牌子上面的字?”陈迪很诧异,难道覃潮没看到?还是哪位好心人把牌子撕成碎片了?
“你是说那木牌上的字?我觉得写得太难看了,没看懂!”覃潮这才想起之前那块牌子上面写的是什么,好像是什么天上人间,那不就是陈健商的酒店吗?“哈哈,你可真是幽默!”
没有预兆的,陈迪脸色一变。“你肯定猜不到!”陈迪的表情很夸张“那里根本就是地狱……”像想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,陈迪竟然不受控制地瑟瑟发抖起来。“你作为一个外来人,我有责任告诉你!”
陈迪很谨慎,他走出门看了看,确定没人后再把房门关上。“很少有人知道陈健商这个恶魔的秘密,而我,是在无意中得知。”
“他会邪术!”贴着覃潮的耳朵,陈迪小心翼翼地说。“能把死人变成傀儡的邪术!”
“你可能不会相信,那么你可以自己去观察,只有进去的人,但这个人绝对出不来!”深吸一口气,陈迪试图让满脸的恐惧消退。“这里实在太危险了!等我赚够了钱,就立刻离开这个鬼地方!”
陈迪走出房间。“我刚才说什么了?”他站在门口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。“你刚才说吃饭的时间到了!”点点头,陈迪转身下楼,留下覃潮一个人思考。
如果对面的陈健商需要尸体的话,那么自己现在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!越想越不安,覃潮用冷水抹了把脸,他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。“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,我是神的儿子,岂会怕他一个凡人?”安慰着自己,覃潮也走下楼,因为确实到了晚餐时间。
即便覃潮不在场,酒馆里也是不缺人,至少现在人就不少。一般壮汉们都会坐在靠窗的位置,而矮人则喜欢坐在前排,中间的都是中等个子。然而今天却来了个不速之客。
“呦!这不是覃大乐师吗?怎么有空来吃饭了?”从墙角钻出来一个矮小瘦弱的身影,一身破旧到不如不穿的破布,头发散乱成乞丐的形象,一瘸一拐的,拖着一条烂腿。他的突然出现把在场的人都吓到了,没人敢跟他直视,因为他少了一只左眼。
“呦!这不是章臾哥吗?怎么有钱来吃饭了?”学着章臾古怪的口气,覃潮觉得这肮脏的家伙很有趣。“跟你说过多少遍了!我叫章臾,没有哥这个字!”章臾瞪着他那只布满血丝的右眼,视线却一直停留在覃潮挂在背后的月华上,尽管她被覃潮用白布包裹起来。
“嘿!烂流氓,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,你应该去天上人间享受!而不是在我的酒馆里潇洒……”很显然,陈迪对这个乞丐很反感。“你要知道,作为一个算命天子,你的待遇应该比我们这些凡人都要高!”陈迪把“算命天子”四个字咬得特别重,生怕章臾听不见似得。
谁知章臾不气反笑,冷哼一声:“你以为我光临你的破酒馆是为了给你面子?本天子只是来提醒你,小心深夜!”说完便很嚣张地向门外走去,只是走到门前的时候停下了脚步,盯着覃潮。“还有你,奉劝你一句,好狗也要跟对主人。”
小心深夜是什么意思?主人又是谁?章臾的话听得众人一头雾水,只有陈迪和覃潮两人一脸凝重。匆匆吃完饭,覃潮也没再上台,只是待在房间里,他总是有种不祥的预感,在心脏的位置越来越强烈,这让他坐立不安。
深夜,就在人们不知不觉中来临,毫无征兆地,吞噬这个城市。
空荡荡的街道,只有微风轻轻地吹动着两旁的树木,高挂的法术灯正散发着微弱的光,照出了路旁建筑寂寞的影子。
“噔、噔、噔……”在街头,一个魁梧的壮汉正踏着沉重的步子,手持一把猩红的屠刀,摇摇晃晃地向这边走来。
胡圣有点醉了,他知道现在已经就很晚了,但他高兴!亲戚办喜事,请他去杀猪,作为一名光荣的屠夫,他当然义不容辞地去了,顺便还喝了点喜酒。
“就是…爱你爱…着你,有悲有、有喜,有你!平淡也有…了‘一~亿’……”学着迪嘉酒馆新来的乐师,胡圣唱着这首印象最深的情歌。
“是谁啊?半夜三更在这里瞎叫,还让不让人睡觉了?”令胡圣意想不到的是,天上人间这家死气沉沉的酒店,深夜还会从窗子里冒出个脑袋!只是,这个脑袋的主人实在太美了!
一头淡金色的长发,散发着金属般的光泽,长长的睫毛微微上扬,每一次眨动都带动了胡圣的心跳。只感觉整个世界都被那淡金色包围,看到她微微噘起的粉唇,胡圣感觉自己已经窒息了!
“哼!”见到胡圣这般陶醉的样子,玉璐不禁厌恶地翻起了白眼,懒得再理这个粗鲁的屠夫了。事实上,每个见到她的男人都是这种反应,至今还没有人不被她的美所征服!
玉璐早已走了,胡圣却还没有清醒过来。“唉,小伙子,好回家了!”不知何时,胡圣的身后出现了一个驼背老人,手里拿着把破旧的扫帚,被他当做拐杖来支撑苍老的身体。
“嗯?怎么是你,你不是那个扫大街的老头吗?怎么这么晚还不回家啊!”总算不迷糊了,但脑海中还是闪动着玉璐的身影。
“家?唉……”玉和田长叹一声,布满皱纹的老脸上刻着“愁苦”两个字。“我的家?我还有家吗?”
干脆就坐在了原地,胡圣也不嫌脏。“来来来,陪我聊聊,我知道你是个有故事的人。”
玉和田也摆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,从怀里拿出一块草果饼,味道跟覃潮在草原上吃的果子差不多。玉和田把饼掰成了两半,递给胡圣一半,自顾自吃起来。
“在我还有家的时候,那时光是美好的,我美丽的女儿每天都能陪伴着我,我们一起种田、养牲畜。家里还有个小池塘,我还可以在里面钓鱼……”老人的目光开始变得有神起来。“这才是幸福,这才是家!可是……”
讲到这里,玉和田抽泣了一下。“可是这个该死的陈健商,不仅毁掉了我们的房子,还抢走了我的女儿!呜呜呜……”玉和田再也忍不住了,老泪横流,凄惨的哭声使得路灯更为暗淡。
“嘭嘭嘭……”房间外响起急促的敲门声,陈迪被吓得跳了起来。“谁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