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书包网辣文 > > 天地人游记 > 正文 第十八章 地府初识
    第十八章地府初识

    高云鹤也不知道自己傻坐了多久,等到他再睁开眼时,发现自己还坐在地上,窗外依旧一片死沉沉的阴暗天空,而寿吉早就睡的死沉死沉的,身上的被子被蹬的横七竖八,脚伸在外面。

    高云鹤从地上爬了起来,很奇怪,坐了半天腿居然也会发麻,跟活着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。他低头看了看心口心脏的位置,没有匕首插在里面,没有血淋淋的伤口,连衣服都没有破一个洞。一切,好像都只是一场噩梦,一场漫长而恐怖的噩梦。他现在倒是希望如果这是一场噩梦,就让这一场噩梦早一点醒过来,也许当他再睁开眼睛时,眼前是刺眼的阳光,而他正躺在山坡上的草地上仰面朝天,蓝汪汪的天空中正有一团雪白的云朵飘过。然而,高云鹤知道这一切不是虚幻的,因为刺骨入髓的寒冷时时刻刻在提醒他,他已经是个冰冷的死人,一个鬼魂而已。

    这漫长的一天,是高云鹤所经历的最漫长的一天。似乎前一刻,他还在阳间享受夕阳的温暖,下一刻他就被黑白无常带到了地府,既见到了传说中的阎罗老爷,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孟婆,而自己经历了漫漫路途,从一个农家小童,变成了奈何桥头的一个烧火小鬼,要度过漫长的一千一百年的岁月,才能再次投胎转世。一千一百年,何其漫长。等到自己赎清了罪业,再次去往人间时,父母小妹还有那些玩伴朋友,当然了还有一个难以忘却的小姑娘,他们就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。没有人能活一千多年,一千年后,没有人会还在原地等着他。

    当初唾手可得的事情,现在竟变成了阴阳两隔。高云鹤那颗冰冷的心脏居然会感到痛楚,如果当初没有那么偏激倔犟,只要是活着,也就不会受千年的罪了,现在想来活着总比死的好。不过,活着真的比死的好吗?当人活的毫无乐趣的时候,就会觉得死去比活着好,可是当死了之后,又会留恋起曾经逝去的时光。也许,活着和死去并没有什么区别,最大的区别就是已经拥有的东西就不那么珍贵。高云鹤有时候觉得自己想的太多了,多到自己的心都生起病来,要是自己是个蠢笨的人,不去想那么多毫无意义的事情,也许日子就能快乐的多,也能活的更长久些。

    高云鹤浑浑噩噩的爬上自己的床,把自己深深的埋进被子里,寒冷的时候就会想用被子把自己裹紧,可是,鬼魂是不会有温暖的。即便是地狱里被扔进油锅和火海里的恶鬼们,肌肤皮肉被烧烤的火辣辣的痛苦,骨头里的寒冷却永远不会消失,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罪,让恶鬼们求生不得,求死不能,正好用**的痛楚清洗他们肮脏的灵魂。

    在地府已有三天了,高云鹤早见过了寿吉所说的那个令人厌憎的女人,只是,没有想到在他口中无比可恶的女人却是个非常美丽的十五六岁少女。这个叫秋霜的少女有着异于常人的美丽,白玉般细腻柔滑的肌肤,弹指可破的精致脸庞,柔软纤细的腰肢。如今,秋霜就坐在他的身边不远处。

    孟婆依旧不理奈何桥前的鬼魂们,躺在自己的那张贵妃榻上,慢慢品酒然后就是出神。她把本属于自己的这份差事已经完全丢给了这几个手下,每天只要祭出那只不知道装满什么液体的铜鼎就不管不顾了。幸亏剩下的事只需要用火煮开就行,这件事情就交给秋霜和高云鹤了。孟婆喝酒喝的很慢,往往她喝了一小口,有时候酒含在嘴里都忘记咽下去,眼神悠然的盯着一处静静的出神。高云鹤有时候会觉得孟婆也许就是懒而已,懒得做她的孟婆汤,懒得从床上站起来,甚至懒的去想,所以总是躺着出神。有时候又会觉得孟婆一定是在想着很深刻难懂的问题,才会这么的入迷。

    高云鹤坐在一张小板凳上,隔着秋霜足有一丈远,对于这些美丽的女孩子,他一直都不敢靠的太近,更何况,秋霜那冷淡的没有一丝表情的脸孔,以及视旁人如死人的态度,虽然说这里除了孟婆,其他人的确全都是死人,可是秋霜就像是块腊月里的寒冰,隔着几丈远就能把身边的人冻伤。

    高云鹤初次见到她的时候,还未走近一丈之内时,秋霜就一脸的不悦的冷冷道:“离我远点。”在她美丽的眼睛里,似乎看到的是一坨可以行走的人形牛粪,生怕离的她太近了。自此后,高云鹤也学乖了,没事可不敢再往她的面前凑了,就算是烧火煮汤,也是在秋霜不乐意再做的时候,她就会拿瞧奴仆的眼光扫上他一眼,秀气的鼻子里“嗯”了一声,用扬起的尖下巴往铜鼎一指,就算是跟他说完了。似乎多跟人说一个字,就会脏了她的口。

    高云鹤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冰冰和寿吉会如此憎恶她。冰冰和她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,冰冰见人就会笑的甜如蜜,希望所有人都能乖乖的听她的吩咐,可是遇到秋霜了,简直就是遇到了天敌,高高在上的秋霜谁都不爱搭理,即便是在孟婆的面前,也不见她脸上露出一丝笑意,却也不敢有丝毫的不敬,在孟婆的面前所有人都收起了自己的骄傲和恶意。在她的面前,几个人还能一团和气,一旦在孟婆眼光看不到的时候,冰冰就会咬牙切齿的盯着秋霜,秋霜依旧旁若无人,自顾自的做自己的事。于是,只会惹来更多的仇视。

    连一旁的高云鹤都觉得是在受煎熬,孟婆把这样两个人放在一个房间里,简直就是把水和火放在一个碗里,明明势如水火,却要抬头不见低头见,真可谓度日如年。高云鹤暗自庆幸,自己是个男人,不是女人,不用受这份罪。他也受不了,老是被人用瞧的眼光看,还用尖下巴指挥他干活,虽然说秋霜白嫩圆润的尖下巴的确非常美丽好看,可是,他又不想去讨好她,哼哼,将来谁娶了你才算倒霉呢。忽然又想到,如果能娶到县太爷家的大小姐该是多么幸运的事啊。她长的既好看,人又那么好,比起这个秋霜来,可要强上几百倍了。

    昨天孟婆还说过如果高云鹤学的快,就能和秋霜分开来,一人烧一天的火。把冰冰给嫉妒的眼都红了,怎么这小鬼一来就啥好事都让他遇上了。虽然烧火的差事,不过是个闲差而已,却学会了三昧真火的神通,如今又有机会偷懒不干活,恨不得她能把高云鹤给替下来。可是,她也知道孟婆如此安排,自然有她的用意,否则她和寿吉在孟婆的手下干活也有几十年了,却从未想过让他们顶替这个位置。

    高云鹤自然愿意,那样的话,就有时间去望乡台上,看看人间的家乡。看着奈何桥上一个个即将脱离罪孽地狱的鬼魂,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欢喜容颜。将来自己也有离开地狱,重回人间的一天吧。

    远远的就见到一身白衣白帽的白无常来了,高高的帽子笔直高耸,非常奇怪,他却全然不顾旁人惊奇的眼光,反倒非常享受这种特立独行,高云鹤有时候非常羡慕这些人,自己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,人活着本来就应该是为了自己,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,而不是所有人都去做的事,可是,高云鹤也敢在心里想想,如果叫他去戴着一顶奇怪的高帽子,打死他都不干。

    白无常走到桥头,笑道:“孟婆,我来了。”

    孟婆用手支起头,淡淡道:“不请自来,所为何事?”

    “这事对你未必是好事,对有的人却是天大的好事。楚江王大人刚刚赐下法旨,三日之后,人间有十二个转世的名额,此中便有这位秋霜姑娘。幸而你这里刚好已经有了接手的人,否则这事倒难办了。”

    孟婆深深的看了一眼秋霜,眼神中颇有一丝难以言明的复杂情绪,沉默良久,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:“这确实不是个坏消息,也不是件好消息。我知道了,你走吧,我要准备准备。”

    白无常走了,秋霜一向冰冷如霜的脸上,居然兴奋的涨的通红,她等着一天已经很久了,在给鬼魂们倒孟婆汤的时候,手都在发抖。

    孟婆今天的兴致似乎非常的差,连奈何桥都不守了,一个人起身回了竹楼。她说要做些准备,高云鹤实在不懂,这些桥头的无数鬼魂,喝过了一碗孟婆汤后,就立即投胎转世去了,不知道她要准备些什么?

    冰冰在一旁气的胸脯上下起伏不止,这个老对头马上就要解脱了,自己却还要苦熬岁月。

    终于一天的工作结束,奈何桥里的水雾又开始弥漫开来,桥头也再没有一个鬼魂,静悄悄的。

    高云鹤躺在床上,眼睛睁的大大的,看着屋顶竹子上的奇形怪状的纹路,有的像动物,有的像人,有的不知道像什么。忽然,高云鹤说道:“曹大哥,我想在地府里找我的外婆,她去世了六年了,不知道还在不在地府里,我想去看看她。”

    寿吉淡淡的说道:“估计,还在地府里。太多鬼魂等着投胎了,想要投胎很不容易。不知道有多少鬼魂已经赎清了罪孽,却还要等机会才能排的上名号。不过,我可不建议你去找你的外婆。”

    高云鹤已经把曹寿吉当作了地府里可以依靠的大哥,很多不解的事情,都要问问他的看法,急忙问道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想必你的外婆对你非常的不错?”

    “那是当然的了,从小我就没见过我的爷爷奶奶,也没有讲过我的外公,外婆对我最好了,不像我的爹娘这么严厉。”高云鹤肯定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所以,你还是不要去找的好。你不知道人世间有这样一句话吗?人世间最大的悲剧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。你的外婆肯定不想在地狱里见到你现在的样子,所以,你还是不要去找的好。”寿吉说的不紧不慢,却字字沉重无比。

    高云鹤一下子就把满腔的思念化作了恐惧,一定不能让外婆看到自己,外婆一定不会想看到自己这么早的死去。可是,明明外婆才去世了六年,自己还那么的思念她,可是,为什么外婆的模样,却开始变的那么模糊不清,依稀是个非常慈祥可亲的老妇人,可是,想要再想的更细致些,却是一片模糊。难道自己对外婆的感情,已经开始变的淡漠了吗?

    遥想当年,外婆去世的时候,自己对于死亡的概念,还没有任何的感觉。灵堂里站满了人,有认识的,有不认识的,自己和最小的表弟,挤出人群,躲在门外的石阶下,偷偷的看这些穿着白衣,戴着白头巾的人。

    当最后,外婆的棺木被抬到屋后的山林里被埋葬的时候,自己和表弟被人拉到坟堆前,小表弟依旧傻傻的嬉笑着,而自己被周围严肃的气氛所震慑,也变的严肃下来。于是,大人们夸奖自己懂事,责备小表弟不懂事。这一幕,一直在他的脑海里难以忘记,似乎,那是他第一次接触到死亡,而且,还是很亲的人。自己在面对死亡的时候,却居然没有流泪,心里只是在想着:谁都会死的,这是天经地义的,正常的很,谁也逃不掉。似乎,自己从小就很冷漠,无论是对别人,还是对自己,也许,这也是一种病。不知道,外婆如果见到自己,还会认出自己吗?

    胡思乱想了一大顿,睡意全无。他从床上坐了起来:“我想去望乡台上看看。”

    “想去就去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你沿着黄泉路,一直往东走,就会见到了,不过路有点长,我把我的竹马借给你骑,现在是白天,天黑前别忘记赶回来。”寿吉从床头的柜子里,找出一只小小的竹子编成的竹马。

    高云鹤惊奇的从寿吉的手中,接过了竹马,不知道如何使用,这样小小的一只竹马,如何能够驮起自己,只怕一屁股下去,就被压成碎片了。

    寿吉带着高云鹤走到屋外,将竹马拿了回来放到地上,轻声念道:“电光,电光,速速显。”竹马发出一声欢愉的长嘶,一股银色烟雾从竹马的嘴里喷出,将整个竹马笼罩住,烟雾渐渐化作一只马的形状,又一声嘶鸣,一匹银色长毛的雄壮骏马从烟雾中窜了出来。这匹竹马变化而成的骏马,一出来就亲昵的把大大的脑袋伸到寿吉的身上磨蹭起来。

    寿吉轻轻抚摸着骏马的脑门,还有那美丽的银色鬃毛:“电光是我生前最喜欢的一只竹马,小时候我甚至给它取了电光这个名字。后来,我死了,家里人就将电光放在我的棺木里陪葬。没想到,到了地府,电光的灵性已经足以让它化身为真正的骏马。”

    高云鹤惊奇道:“竹子编成的死物也能产生灵性吗?”

    “万物皆可产生灵性,一花一石,一碗一盆,铁剑宝刀,只要它们的主人生前爱若性命,倾注自己的心血在上面,皆可产生灵性。只不过通灵的程度不同而已,有的灵物在主人生前就已经能够显现神通,为自己的主人消灾挡难。世间不是经常传说有的宝剑会自己选择主人,当这一世的主人死去的时候,它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,等遇到了不起的大英雄时,又会再次现世。所以,小子不要小看世间万物,你若无情时,万物皆无情,你若有情时,石头也有情。料你也不懂,好了,不说了。你赶紧骑了电光去吧。我要去睡觉了。”说罢,也不管高云鹤的反应,打了个哈欠就转身回竹楼而去,头也不回的挥手致意,小小的身影竟有说不出的洒脱大气。

    高云鹤从小到大,一个乡下小子哪里骑过马?连马毛都没摸过一根,倒是坐过几次广福道长和县太爷家的马车。现在有一匹神气十足的骏马在眼前,心里颇是激动不已。小心翼翼的凑到电光的面前,伸手去抚摸电光的脑袋,他必须先讨电光的好感才行。

    电光倒是颇为温顺,果然不愧是通灵的宝马,知道自己的主人把自己交给眼前的这个小鬼,他肯定也是主人的朋友了,欣然接受了高云鹤的抚摸。摸了几下,电光将大大的鼻孔凑到高云鹤的手心处,喷着粗气,细细的闻着他身上的气味,继而又伸出长舌头在他的手上舔了起来。

    高云鹤这才放心心里,动物能够拿舌头舔你,就说明已经接受他的好意了。村里的猫啊,狗啊,猪啊,牛啊,都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高云鹤小心翼翼的爬上马背,坐在马鞍上,抓住缰绳,紧紧的夹住马肚子。电光欢悦的迈开小步,滴滴答答的踏上黄泉路往东而去。

    一路之上,高云鹤数次从马背上掉了下来,幸而电光知道他的骑术不行,渐渐的放缓脚步,越发的温顺起来。高云鹤反而歉意起来,聪明的马儿都这样照顾自己,于是越发的用心学习起来。渐渐的让自己放松下来,慢慢的熟悉电光的步伐,身体也配合着电光的纵跃,一起上下起落。他把自己想象成黏在电光背上的一根羽毛,完全随着电光起起落落。不知不觉,这种新鲜的游戏,让他和电光都高兴起来,一人一马配合的亲如手足。

    黄泉路上,鬼魂少的可怜,地面上这个时候已经是白天了,地下的鬼魂们大都进入了睡眠。电光跑的兴起,越来越快,四蹄腾空,鼻喷白气。

    一路上沿途又见到了十间阎王殿,终于远远的望乡台已经进入眼帘。高云鹤俯身往那一指,电光心领神会,直奔而去。

    来到望乡台下,高云鹤跳下马来,一路奔波,腿都有些发软。跳下马来时,差点一屁股坐到地上,略带蹒跚的拾阶而上,往石台上走去。到了石台顶上时,只见已经有一个白衣的女子站在巨大的铜镜前,虽然只是一个背影,却已经美的让人心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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