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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8月24日。
盛清歌从床上坐起来,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老式日历。
久违的布置映入眼帘:白漆的桌椅,积灰的台灯掩在书本间。只有一对门的橱子,突兀的大灯泡吊在头顶,身下一张刷着蓝色油漆的单人床。
抬手揉了揉肿胀的额角,盛清歌有些不相信眼前的一切。这就是那个陪伴她从初一一直到初三的房间,她真的回来了。
慌慌张张地从床上跳下,盛清歌急于求证自己的真实年龄。她连鞋都没穿就循着记忆跑进卫生间。冰凉的水泥地刺激的她神经兴奋。
盛清歌站在水龙头前,看着镜子里陌生又熟悉的少女。一头黑发凌乱的垂在脑后,巴掌大的小脸快被刘海淹没了。天鹅般纤细柔美的脖颈从印花的睡衣领子里伸出来,带着脆弱的弧度。
双手把额前的头发分开,盛清歌略带痴迷的看着年轻时的自己。她清楚地记得,初中三年自己是怎样卑微的生活。十几岁的孩子一人在外,其中的艰险可想而知。学校里那些不务正业的混子,天天闲的没事儿追堵漂亮女生。那些父母在身边的,男生也不敢太过分,可要是自己呢?真的不堪想象。而且,家里那笔赔偿金,她不能更不敢让任何人知道——活着就靠这个了。因此,她连朋友都不敢交。万一说漏嘴让别人知道自己一个人过呢?
“唉……”盛清歌叹了一口气。要活下去,就得保证自己的安全和贞操。这件事不容易,但不是做不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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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默默咀嚼数年独自一人的寂寞,忍受别人的闲话嘲讽,就能换来中学时代的平静安宁,有什么不值得的呢?即使如此,事情也没那么顺利。若不是养父的一位朋友帮她办好身份证、存折,又将她从南方小城转到这个北方工业重地,盛清歌恐怕连养父母留给她的钱都保不住——谁家都有两个极品亲戚。
一想到这儿,盛清歌有了个决定。她不能再像上一世一样的等待、隐忍,“欲戴王冠,必承其重”,自己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站上顶峰。
打开衣橱,盛清歌挑了件勉强入眼的运动服换上。壁钟的指针指向两点多,她略加思索,时间还合适,于是拿起一张电话卡下楼。
狭窄的楼梯高低不齐,每一阶的厚度都不一样,人走上去很费劲。盛清歌还没有习惯这具瘦弱的身体,因此十分小心。
来到楼下的公用电话亭,带着唏嘘感慨,盛清歌完成了早已陌生的动作——插卡,拨号。上一世初二的暑假,她因为自己莫名其妙的自尊,拒绝了父亲好友要接她一起住的提议。现在想想,那时的她真够可笑。若不是人家暗地里时常帮助,养父母留下的钱虽多,也供不起她从初中到大学的费用。收得多和收的少,本质上是一回事。盛清歌有些嘲讽的想。
这时,一道浑厚的男音让她精神一振,险些流下泪来。
“喂,请问您是——”这是声音主人的私人电话,知道的人并不多。
“冯叔叔好,我是盛清歌。”
“哦,是小歌啊。怎么,遇上什么困难了?跟叔叔说,有叔叔在呢。”
“没有什么困难,我——”
“唉,有什么不好意思的?你这孩子,有话就直说,你跟叔叔客气什么!”
“我——我,我说了。您不是前一阵子问我愿不愿意和您一起住么,我怕给您添麻烦,自己不好意思,所以没答应您。可我昨天看见学校里几个小混混家搬到了我住的小区,还在楼下直接打起来了……这实在太吓人了,我就——”
“你还用担心麻烦我?唉,我早说过一个人住不安全。你性子这么倔,你阿姨心疼,又怕伤了你的自尊心,这才没硬把你架到家里。现在你愿意搬,叔叔阿姨高兴还来不及呢!”
“真的吗?我,是我太不懂事了,让您和阿姨费心……”
“哎呀,你这话说的,是关心,不是费心。好啦,我五点半下班,六点钟去接你怎么样?你也不用收拾什么,晚上咱们三个一起出去吃个饭,然后带你去商场买东西,”
“叔叔,不用您买什么,我设么都不缺。您——”
“再多嘴叔叔就生气了啊。你晚上等着就行,我还有个会,先挂了。”
“好吧,叔叔再见。”
盛清歌放下听筒,眼眶里盛着些许泪光。冯叔叔名启智,是盛达地产在东三省的总负责人;他的妻子卢宁,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。两个人都做生意,家里条件自然极好,是九十年代为数不多的有车一族。他们有个儿子,叫冯锦年,这个时候应该在美国读博士,学的是通信工程。后来,他成了越讯公司金字塔尖上的人物。面对这样完美的家庭,盛清歌这种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很容易产生自卑感。这就是为什么上一世她很少去接触冯家人。但即使这样,当初在她大学实习期间,冯启智也通过自己的关系帮她联系了新华社。能重来一次,盛清歌不愿错过那些真正关心她的人。
时间还早,盛清歌决定出去转转,熟悉一下曾经的生活。她住的地方治安还不错,刚才说有人打架也不过是临时找的借口。毕竟,她不好这么突兀的改口。
因为靠北且近海,即使在下午,辽阳市的气温也不算太高。盛清歌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着,路过几个街边小摊,还多看了两眼。身旁不时有自行车飞快掠过,一切处在现世,却恍若隔世。
她本来想去剪头发,但一摸口袋,兜里只有一串钥匙;再者,入世前的中国,还没到能在街上随便找个理发店就能做造型的地步。
不知不觉,竟已走到码头。
这个时候的辽阳港已经颇具规模。巨大的集装箱整齐排列,再往远处还可见到进出的货轮。工人、吊机,一切的一切不停运转,庞大而有序。盛清歌心中一股豪情油然而生:海纳百川,八方来朝。就像她现在站在高处俯瞰眼前的景物,她的人生也到了一个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度。如此,就是与这个世界抗衡,又有何不可呢?
思及此处,盛清歌心中释然。她要面对的敌人太强,而她的骄傲又不允许她在危险已知、机遇尚存时苟安一世。此情此景,让她的心境有所提升。不再犹豫,盛清歌果然决然的转身,步伐沉稳有力。空气中只留下一阵低语:“天下英雄尽入吾彀……”
回到家中,盛清歌迅速收拾东西。她只把学习用书和几件洗梳用具归在一起,其余的她不打算带走。这是她养父母私下托冯启智在辽阳投资的房子。若有一天她真的无处可去,再回到这里也算是个家。
盛清歌不是不相信冯启智,只是冥冥中觉得,这房子还能派上些别的用处。
将刘海用一个卡子卡住,露出光洁的额头和天生的柳叶眉,盛清歌放弃了换发型的打算。她身子生得瘦弱,可头发绝对没得挑,是那种自带光泽的深青色,剪掉着实可惜。
将一切都忙完,盛清歌心念一动,终于进入空间。
风舞雩没明说怎么进去,但盛清歌也猜个八九不离十。不能说她对五彩神石里的空间不感兴趣,而是有一种自天性而来的东西,她不愿过分依赖外物。就在盛清歌以为自己将见到神泉、农田一类中常见的空间必备时,眼前的一幕让她惊呆了。
记得《阿房宫赋》里有一段这样的描述:五步一楼,十步一阁;廊腰缦回,檐牙高啄;各抱地势,钩心斗角。盘盘焉,囷囷焉,蜂房水涡,矗不知其几千万落。长桥卧波,未云何龙?复道行空,不霁何虹?高低冥迷,不知西东。歌台暖响,春光融融;舞殿冷袖,风雨凄凄。一日之内,一宫之间,而气候不齐……
盛清歌如今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。她终于理解了风舞雩的实力。“好像把电视剧里的天庭搬进来的样子……”
这空间整个被云雾缭绕,仙气迷蒙。看着上方无尽的直栏横槛螺旋向上,盛清歌忽然觉得自己很渺小。以她的目力只能看清楚三四座,其余的好像被光幕包裹着。
穿过一条幽幽小径,盛清歌终于来到宫殿门前。一条金凤盘在匾额边,上书三个篆文大字“藏书阁”。不再理会身后的奇珍异植和五色湖泊,盛清歌径直踏入殿内。
进殿后,盛清歌的震惊竟一点不比刚才少。果然是仙家法术:一个个书架悬浮在空中,甚至能自由移动。只在电视剧中见过的深蓝色书皮古韵悠然,每个书架顶层都放着一个精巧的四角香炉,不知道雕刻的是什么异兽,各不相同,但风格一致。从香炉中缓缓散出的青烟是闻所未闻的味道。她深吸一口气,只觉得精神一振,头脑清醒许多。
盛清歌正奇怪这书高高在上、看得见摸不着的时候,一个雪白的影子猛地窜出来,缠住她的双脚。
“啊——盛清歌尖叫一声,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离开地面,置身书架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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