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书包网辣文 > > 九十九战 > 正文 第111章 狂野神器之我地个神啊
    艳阳下,春风里,一隆起的高山,一流淌的大河,中间是一片庄稼地。春去冬来,寒来暑往,这里五谷丰登,瓜果飘香,这里的人民世世代代都以土地为生。一个老农刚耕完了地,坐在田头休息,他身边的老牛,则低着头安详地吃着水草,尾巴瑶一瑶,耳朵扇一扇。累过方知闲,苦过方知甜。

    土地肥沃,水草肥嫩,此时已经快中午时分了,老牛也吃饱了,这老农便牵着老牛往回走,边走还边唱起了山歌,歌声飘荡,悠悠花香,虽然沧桑,但不悲伤,他唱道:年年扶梨汗如雨,面朝黄土背朝天。手在土中扒,脚在泥中漩。累了一袋草烟,渴了一碗凉水。无怨又无悔,无声又无息。种下满满的希望,从此天天守望……”

    此时老农对面走来一个年轻的男子,青丝长发随风飘扬,一身轻甲随风摆动,面有沧桑,眼有寒光,身后背着一把雪亮的长剑。此人正是狼牙联盟的多情才子,童话。他听见了老农的歌声,顺着小道走了过来,当老农停下来不唱时,童话唱了起来,这叫以歌会友,最懂彼此的心。

    童话唱道:“有缘千里来相会,无缘对面不相逢。听君的歌声,知君的心意,你我定是同路人,你若逍遥,我便自在,你若盛开,蝴蝶自来。狂风卷尽繁华,落寞无处安家。英雄都已归土,传说早已淡化,一切随风而来,终究随风而去。呵呵,我也绝不死心,即使在飞天的路上,折断了翅膀,鲜血淋漓的坠落,我也要潇潇洒洒,漂漂亮亮,拍个造型,再奔向天堂。”

    “年轻人,我年年在此等候,等待有缘人,今天终于把你盼来了。”老农哈哈一笑,爽朗地说道。再看老农,虽然年过古稀,满头银发,但是声音洪亮,面色红润,双眼有神,身板十分的硬朗,绝非普通人。

    “老人家,晚辈有礼了,请问怎么称呼您老人家?您又是为何要在此等我?”童话恭恭敬敬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说来话常,其实当年我们相识时,我还是你的晚辈呢。只是我依旧活在第三世界里,而你的意识已经跳出第三世界,去了另一个空间,你虽然样貌变了,但是你一张口开唱,我便认出了你。但这些,说出来,你或许不信,但也没关系。多年前你曾救我一命,此恩记在心里,永生难忘,你现在就称我老农吧,别见外。因受人托付,在此嘱咐你三件事情。”老农娓娓道来,非常的真诚,当说道童话救过他一命时,更是难掩感激之情。

    “老农,那您接着说,我洗耳恭听。”

    “第一件事,喝上这大青河的水,成为大青河的人,路过那大青山时,山间的野兽将不在视你为敌,也就不会伤害与你;第二件事,穿越大青山时,行至昏暗的山谷,那里有魅惑女鬼,你也知道,你有多情之灵识,这非常容易招惹她们,记住,无论她们怎样喊你,无论怎样诱惑呢,哪怕喊出你的名字,你也不准回头,你就一直向前走;当看见有阳关照到你身上时,你就遇见了一个人,这就是我说的第三件事,和刚才一样又不一样,拉住她的手,别看她的眼睛,别和她说话,因为她已经受到了阴暗力量的侵蚀,一直向前走,等你们看见一望无际的草原时,就算安全了。”老农慢条斯理地说道,童话只听得一愣一愣的,表情飘忽不定。

    童话告别了老农,踏上了一条山路……

    正当童话遇见老农时,大青山旁边的草原上,一个身穿战甲,肩扛大刀,满脸冰冷的家伙,孤独地行走在茫茫的草原上。看不到他的悲伤,听不见他的叹息,他就这么寂寞而狂欢地行走着,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,所以他是非常孤独的,没人和他说话,同时也是非常欣喜的。他可以自言自语。他就是虎头集团的恶魔头子,沈话。

    要多狠,有多狠,要多硬,有多硬,要多善良,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此时的沈话,突然加快了步伐,他把霸王刀背在身后,拼了命的奔跑,这一马平川的大草原,没有任何障碍,他如同一头野马,能跑多就跑多快,没有丝毫保留。但这是为啥?有人追杀他,不可能呀,沈话到目前还真没怕过谁,他的信仰就是:你可以打败我,但你永远也征服不了我的心。

    再看他,眉头紧锁,意念集中,不停的加速,速度也越来越快,已经快要分不清他的脚步了,他这是要干嘛?难道也要乘风飞去,上天成仙。此时沈话的脑子了嗡嗡直响,不是他意识不清了,而是耳边风的声音。他之所以如此拼命的奔跑,就是想要突破自己的极限,想要获得瞬步的力量。

    但是任凭他怎么疯狂地奔跑,依然没有什么头绪,脑子里依然闻闻响。在奔跑了一个钟头以后,沈话一气之下,突然停止了,他知道这样对自己很不好,但是此时的他,就是想要折磨自己。没想到,当他停下来后,头脑真的异常的清醒,看得见空气的缝隙,听得见花开的声音,身体渴望冲进去,沈话没有犹豫,他把握住了这种感觉,脚下一用力,身体嗖的一下就滑出两丈多远,比童话的瞬步还厉害。

    沈话一阵惊喜,不停地向前冲向前滑,生怕给忘了,待熟练以后,沈话突然想起来,自己竟然没有想左后和后面的方向试试,不试不知道,一试心一跳,还真的不行,沈话自己悟出来的快速移步,只能向前,不能向左向右向后,而童话的则可以四个方向瞬步。凡事都有定数,为人不可为不可改。随后,沈话把这一个绝学命名为冲步。

    当沈话一个接着一个冲步向前冲时,突然从眼前的草地里钻出十几只小怪物,有猫那么大,狼头鼠身,似狼非狼,似鼠非鼠,也不是黄鼠狼,嘴巴很大,长有长长的犬齿,身体不大,但矫健灵活。还没等沈话停下脚步,它们嗖的一下就围了上来,各个就如饿死鬼一般,张着大嘴就要来要沈话的腿,还有几个直往他身上蹦。

    沈话将那跳起的狼鼠一拳打爆,然后跟上几脚,脚下的几只就被踢飞了。沈话骂道:不长眼的东西,也不看看你们在咬谁?就在沈话连续踢飞几个以后,眼前轰的一下,不知从哪里又钻出来几十只,它们看来都是一伙的,因为他们此时都把牙齿,对准了沈话,轰隆一声,它们一起冲了上来。

    这下,沈话可真是生气了,他拔出霸王刀,再运用刚悟通的冲步,挥舞着大刀,在狼鼠之间穿梭,不一会的功夫,地上的绿草已经被染成了红色,到处都是血腥味。沈话看了一眼,正要离开,他惊道:“我地个神啊!”,突然之间从四面八方涌来了成百上千只狼鼠,它们这是要围剿吗?沈话连连后退,它们的数量实在是太多了,刚才自己虽然杀了一批,但是自己的鞋子已经快被它们给撕破了,这么多一起上,最终我能杀了它们,但是估计我也不撕扯的不剩一点肉了。

    事已如此,不必难过,大不了同归于尽。沈话握紧了霸王刀,准备给它们来个大屠杀。忽然身后传来轰隆隆的声响,再看那慢慢靠近的狼鼠也都停下了脚步,侧耳倾听。那声音越来越近,那身影越来越清晰,沈话一阵暗喜。来人正是自己人,五五。

    再看五五,身穿灰色铠甲,背着两把单手剑,梳个大背头,骑着一辆造型奇特的摩托车,名叫黑色幻影,风驰电掣一般向这奔来,嘴里大喊道;“老大,我来接你了!”扑通扑通轰隆轰隆……,摩托车从狼鼠身上碾压过,噗嗤噗嗤……血花飞溅,一眨眼五五就来到了沈话跟前。

    沈话纵深上车,搂紧五五,轰轰轰……,俩人闪电一般的奔向了远方,留下身后一群不知所措的狼鼠,到现在还没反应过来,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